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委农办〔2021〕22号)、《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南岸委农办〔2021〕11号)要求,以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63号)安排,现就做好全区2024年度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通知如下。
一、评选认定标准
(一)家庭农场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户主、农家乐业主等,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5万元,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被带动农户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户平均收入水平,下同)。
(二)农民合作组织类致富带头人。农民合作组织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经营管理人才和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负责人等,其所在的合作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入社成员5户以上或带动服务农户50户以上。
(三)农业企业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产品电商服务企业、乡村休闲旅游服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骨干经营管理人才等。种植养殖企业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20万元,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农产品电商服务企业、乡村休闲旅游服务企业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30万元,带动农户不少于20户。
(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村级、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其所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净收益不低于30万元,每年按章程向股东分配红利。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致富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领办人、农业科技服务人才、农产品电商经纪人等,连续2年年均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300亩或代耕代种面积不低于50亩;农业科技服务农户20户以上,被带动农户所从事该项农业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5万元;农产品电商经纪人连续2年年均带货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
二、评选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农村致富带头人的申报认定对象必须为培养对象库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平台登录地址:https://cqzf.yszn.net.cn/html/index.html#/EduLogin?),且尚在从事农业生产。符合认定标准的申报对象,填写《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附件2),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按《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装订好申报材料。纸质资料需要盖章,同时提交电子件。原则上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只认定一名农村致富带头人。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取消认定资格。往年已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不再申报。
(二)镇街初审。申报人员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各镇街审查合格后,在申报表中初审意见栏签字盖章。各镇街汇总申报资料后,统一报区农业农村委。
(三)区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审核认定。并对审核确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建议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四)市级报备。按规定向市农业农村委报送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名单及相关材料。
(五)资格认定。经审核认定并报备通过的区级农村致富带头人。
三、工作要求
(一)任务要求。请各镇街高度重视,及时宣传动员有关人员积极申报。同时,认真负责并加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该项工作已纳入全区2024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镇街认定申报任务详见附件1。
(二)时间要求。镇街初审并向区农业农村委报送初审合格资料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
(三)联系方式。联系科室: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科,联系地址:行政中心B区3号楼1402室,联系人:魏欢,联系电话:62919449,电子邮箱:822017339@qq.com。
附件:1.南岸区2024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申认定报任务分解表
2.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
3.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申报资料目录
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1
南岸区2024年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申报
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镇街 |
认定申报数量下限 |
1 |
长生桥镇 |
2 |
2 |
迎龙镇 |
2 |
3 |
广阳镇镇 |
2 |
4 |
峡口镇 |
2 |
5 |
南山街道 |
2 |
|
合计 |
10 |
附件2
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照片 |
民族 |
|
出生日期 |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
性别 |
|
户籍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产业所在村 |
| |
技能水平 |
□无□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其他 | |||
产业情况 |
主体类别 |
|
创办项目 |
|
主体名称 |
|
产业规模 |
| |
从业年限 |
|
年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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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享受 |
|
获得荣誉 |
||
带动情况 |
带农人数 |
|
带农方式 |
□雇工□土地流转□股份分红□技术指导□其他 |
带动预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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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才类别 |
□家庭农场类致富带头人□农民合作组织类致富带头人□农业企业类致富带头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致富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致富带头人 | |||
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 |
审核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字): | |||
区农业农村委 审核意见 |
复核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字): | |||
区县党委、政府主管或委托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字): |
备注:农村致富带头人身份信息、产业信息和带动情况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3
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申报资料目录
1.《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原件;
2.申报对象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个人职务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产业(基地、产品)发展情况佐证材料;
4.经营收入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带动农户证明(村社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6.申请人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证明原件;
7.其他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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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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