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卫生院向我委提出变更诊疗科目申请,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卫生院
2.医疗机构类别:乡卫生院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卫生院
4.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163号;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塘坎村天水坪
5.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6.床位(牙椅)数:50张(1把)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眼科 /口腔科 /皮肤科 /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临终关怀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其他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耳鼻咽喉科******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
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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