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有关规定,我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从事公共服务类岗位工作。
二、招用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重庆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复员退伍军人,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可独立胜任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7日(9:00—11:30;14:00-17:30)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3312办公室,023-62606729。
(2)线上报名
登录“渝快办”APP→搜索“渝悦就业”→点击进入后选择个人身份登录→点击“公益性岗位”版块→点击“公开招聘”选择对应的岗位招聘信息→点击“去报名”投递简历。
线上报名人员请先通过“渝快办APP-渝悦就业-办事-就业创业人员基本信息维护(就业)”完善自己的基本信息和人员类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类别需上传身份凭证(毕业证、退役军人证)等待基本信息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再报名投递简历。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含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各1份。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资格审核及面试
由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
(五)录用及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由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须自行前往二级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合格者,按规程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研究,可按面试排名依次递补。
四、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实施;
2.录用后首次合同期一年(含一个月试用期,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薪酬待遇按照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自行承担。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依规处理。
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3-62606729。
附件: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附件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人员类别要求 |
用工性质 |
工作要求 |
薪酬待遇 |
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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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服务协管 |
1 |
重庆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复员退伍军人 |
全日制 |
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业务学习和沟通能力,爱岗敬业,有协作精神。 |
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 |
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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