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在办理庞某报被虚拟服务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庞某的被骗资金被转入账号为622439880014389891(户名:钟桂红,归属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账户。目前,该涉案账户已被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文件的规定,拟将涉案账户内被冻结的资金返还给受害人庞某,现予以通告,通告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20日。
涉案账户相关的权利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通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材料到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联系办理相关事务,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和处置。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账户内被冻结的资金。
特此通告。
联系人:王志伟、杨潇、程晓露、杨勇
联系电话:023-86909110、023-86909116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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