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户口迁移告知书》送达公告
李善贵 :
你的户口登记在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32号22幢19-2,因该房屋所有权已归属他人,你已不具备在该处登记户口的条件,现房屋所有权人提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将对你/你们的户口依法办理迁移登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户口迁移告知书》,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居民户口簿》主动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告知书》,并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有异议,可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安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不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申辩未被采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直接办理该户口的迁移手续。
特此告知。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铜元局派出所
2026年6月24日
本机关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风临路28号
联系电话:023-88360006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