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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警敲黑板:如此超车要负全责
日期:2025-01-1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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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1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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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上路难免会遇到前车掉头、转弯或是行驶缓慢的情况。这时,有的驾驶员就迫不及待地强行超车,一旦引发交通事故,不但要承担全责,还要耽误更多时间处理事故。

  日前,南岸区交巡警支队长迎广大队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警,报警人王先生称驾驶轿车在长生桥镇黄明路与一辆摩托车碰撞,无人员受伤,但是摩托车驾驶人不愿意负责,留下电话后离开现场,需要交巡警帮忙处理。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通知报警人王先生和摩托车驾驶人魏先生一起到长迎广大队处理。之后,两名驾驶人来到大队,他们对事故经过没有异议,但对责任问题各执己见。王先生认为当时左侧车道上没车,自己提前打了转向灯,摩托车是违法超车。魏先生则认为自己是直行,轿车转弯时应避让直行车。

  民警了解情况后,大致有了判定依据,随后调取监控进一步核实。监控显示,轿车转弯前提前减速并开启转向灯,摩托车一直在轿车后方的同一车道上,靠近轿车时才向左变道超车,随后发生了碰撞。综合证据,民警判定此次事故由摩托车负全责,并向两名驾驶人做了法律法规科普。

  在本次事故发生前,两车一直在同一车道上,所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如果事故发生前,后车一直在第二车道上行驶,前车的行为就属于违法变道或违法掉头。

  经过民警耐心解释,摩托车驾驶人魏先生认识到是自己违反了交通法规,表示会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今后也会吸取教训,驾车时多注意观察,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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