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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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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岸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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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3
2021年南岸区中小学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发展报告》公示
日期:2021-12-0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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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2-0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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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岸区中小学校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表发展报告》公示

根据重庆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1538号文件“实施区域性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南岸区教委将对南岸区中小学校《2021年南岸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表》及《2021年南岸区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进行网上公示(具体见附件1.2),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123日至2021129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南岸区教委体卫艺科。

联系人:李文嘉 联系电话:62838325



附件1.附件1:2021年南岸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表.xlsx


      2.附件2:2021年南岸区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报告.docx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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