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岸区中小学校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发展报告》公示
根据重庆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15〕38号文件“实施区域性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南岸区教委将对南岸区中小学校《2021年南岸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表》及《2021年南岸区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进行网上公示(具体见附件1.2),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南岸区教委体卫艺科。
联系人:李文嘉 联系电话:62838325
附件:1.附件1:2021年南岸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表.xlsx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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