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承担全区医药价格管理服务,辖区内药品及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医药成本调查统计,医药价格监测、医药价格信息发布、医药价格咨询等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南岸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事务中心为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2021年预算数,故无法比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2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0万元。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2021年预算数,故无法比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万元。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2021年预算数,故无法比较。
重庆市南岸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事务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独立核算,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未独立核算,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未独立核算,无项目支出预算,也无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妤 联系方式:023-6292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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