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指导体育服务规范管理,参与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等事务工作,开展全区体育彩票发行全流程服务,承担公共体育场馆等体育设施布局、建设、使用管理的指导工作。
3、发展群众体育,推动全民健身,建设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开展体育公共服务。具体施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指导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参与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4、开展竞技体育,参与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建设等事务工作。
5、落实"体教结合”,统筹参与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区级体育社团、青少年俱乐部的资格审查全流程服务和业务指导。 6、参与区内对外体育工作,推进跨地区间体育合作交流,组织开展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开展体育宣传、科技工作,落实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落实体育培训规划,开展体育培训。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
1、 综合科
2、 体育产业科
3、 群竞科
4、 青训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93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6.37万元。因机构改革,原重庆江南体育中心和原重庆市南岸区青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组建成重庆市南岸区体育发展中心,故年初收入预算数无法与2020年相比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936.3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888.5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4.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15万元。因机构改革,原重庆江南体育中心和原重庆市南岸区青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组建成重庆市南岸区体育发展中心,支出预算数无法与2020年相比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6.37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2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中心场馆低费免费开放补助、群众体育活动、体育设施购置、体育竞赛和青少年训练类等重点工作。因机构改革,原重庆江南体育中心和原重庆市南岸区青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组建成重庆市南岸区体育发展中心,收入、支出预算数无法与2020年相比较。
重庆市南岸区体育发展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因机构改革,原重庆江南体育中心和原重庆市南岸区青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组建成重庆市南岸区体育发展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无法与2020年相比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卢洁羽 联系方式: 023-6289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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