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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财政预算>团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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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7-05-10
  • [ 发布日期 ]
  • 2016-02-25
共青团南岸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6-02-2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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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2-2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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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共青团南岸区委员会内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基层指导科、社会管理科,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4人,公务用车1辆。下属事业单位南岸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3人。

(二)主要职能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的基本职能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我委的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全区共青团组织发展和团员队伍管理、教育工作;培养、树立、宣传全区各条战线上的各类优秀青年典型;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团组织围绕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技术素质开展工作;负责全区青年志愿者工作;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负责少先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少年儿童成长的活动;协调社会各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维权工作,接受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交有关部门查处,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上年结转为3.09万元,2016年预算总支出总计331.4万元,包括基础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其中基本支出91.4万元,用于团区委、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工作运行,包括商品服务支出、人员工资、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各项费用。项目支出240万元,用于团区委、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如:承接全市性大型活动、关爱南岸区青少年弱势群体、社区市民学校经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全区青年志愿者工作经费、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阳光助残”活动、“弟子规”学堂、“保护母亲河”活动、青年就业创业帮扶、大学生创业帮扶、流动少年宫进社区、农民工周末影院剧场、“冬日阳光 温暖你我”留守儿童体验活动、“阳光助残”活动、南岸区第十七次团员代表大会、全区和全市少先队辅导员大赛等工作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团区委、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三公”经费构成为:车辆购置及维护、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出境。其中,车辆购置为0元,车辆维护费为:4万元,用于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公务接待为:4.5万元,用于团区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出国出境为0元。

共青团南岸区委员会

2016年2月24日

 

 

附件:共青团南岸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全部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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