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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0092957735/202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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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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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2
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2-07-2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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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7-2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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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经济板块建设发展中心、重庆经开区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194号)文件,请各单位及时组织参训对象按时足额参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1年度参训人员详见附件1,其他往年取得高级职称未及时参训的专技人员应及时补训。

二、培训内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的原则,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乡村振兴、党史学习教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数字经济、数字技术、网络安全、绿色环保、职业素质与专业能力、专技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条例解读等课程开展学习。

三、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费由市财政统一保障。

四、课程安排及调训计划

课程按行业领域分类进行线上授课,学员灵活选择上课时间,线上签到,自主学习(课程安排及调训计划见附件2)。

五、培训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登陆重庆人社培训网(http://www.cqrspx.cn),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注册登录按钮,进行注册、登录。在重庆人社培训网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修完12学时即可认定为完成高级职称岗前培训学习任务。修完固定学时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培训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是我市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项目,是强化各类专技人员职业道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到位、人员调训到位、参训督导到位、结果使用到位。

(二)强化纪律,确保实效。各参训学员要克服工学矛盾,自觉遵守培训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调训计划参训。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学员持单位证明,向区人力社保局请假报批,请假报批手续统一交由市人力社保局留存备查。根据全市统一调训计划表,在调训时间之前退休或调离重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参加岗前培训。

(三)开展抽查监督,加强结果运用。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电子培训证书,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记入个人学习档案。市人力社保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送培单位和参训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检督查,确保培训质量。上年度取得高级职称但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所有人员,根据今年的调训计划参加补训。

联系人:陈前黎;联系电话:023-62986606


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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