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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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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岸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调整方案的通知

南岸府办发〔20261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有关单位:

《南岸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111

(此件公开发布)

 

 

 

 

 

 

 

 

南岸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

 

状态

水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

类型

水源所在镇(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备注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调整前

白洋滩

水厂

长江

河流型

南坪镇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以中泓线为界的同侧水域至堤岸。

50年一遇洪水位控制高程以下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2000米,下游100米至200米,以中泓线为界的同侧水域至堤岸。

50年一遇洪水位控制高程以下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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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白洋滩

水厂

长江

河流型

花园路街道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南岸区内取水口侧的航道边界线到岸边多年平均水位线以下的全部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沿岸纵深5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人行步道防洪堤坝。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3000米,下游100米至300米,南岸区内取水口侧的航道边界线到岸边多年平均水位线以下的全部范围。

一级保护区外多年平均水位线至南滨路沿线防洪堤坝范围内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和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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